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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宝鸡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8  浏览:36653

  

宝市科素组办发〔2023〕5号

关于举办2023年宝鸡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


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各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科普教育基地:

根据陕西省科协、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省国资委、省科学院、省林业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作协、省工商联19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举办2023年陕西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陕科协发〔2023〕普字40号)文件精神,结合宝鸡实际,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区)、市级学(协)会、企事业单位科协、科普教育基地共同组织开展2023年宝鸡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二、活动时间

2023年917-23日在全市集中开展。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政治引领,激发奋进力量。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科普讲好宝鸡创新驱动发展故事。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多方位宣传展示新时代以来我市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和生动实践。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凝聚踔厉奋发广泛力量。

(二)聚焦创新发展,服务自立自强。围绕“四个面向”所取得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推动具备条件的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基地开放,集中展示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量子科技等前沿科技,展现载人航天、探月探火、深海深地探测、超级计算机等重大成果,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宝鸡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科技赋能,助力“国之大者”。聚焦乡村振兴,以产业专家顾问组为骨干,实施科技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科普服务高素质农民培育行动,促进优质科技科普资源深入农村、服务农民,促进共同富裕。围绕美丽中国建设,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倡导绿色、低碳、节约的生态理念,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服务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科普助力“双减”,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培育具备科学家潜质、愿意献身科学研究事业的青少年群体。

(四)践行科普为民,共创美好生活。围绕卫生健康、数字素养、知识产权、食品安全、国防知识、防灾避险、安全生产等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聚焦重点人群,深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基层阵地,融入文化、艺术、教育、旅游、体育等各领域,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多样的内容、常有常新的活动,丰富人民精神世界,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四、主要活动

把稳“守正”之舵,高扬“创新”之帆,立足服务基层、实现科普惠民,以实施科普“六百计划”为主线,着力组织2023年全国科普日宝鸡市主场示范活动、县(区)级主场活动、系列联合行动、科普专项行动等活动,广泛开展聚焦重点领域、基层所需、服务创新发展、促进素质提升的系列科普活动。

(一)全市主场示范活动。2023年宝鸡市全国科普日集中示范活动拟在金台区举办,市、区全民科学素质成员单位、市级学协会、各科普教育基地等将集中开展科普示范活动。围绕活动主题,聚焦科普助“双减”、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科学家精神弘扬、银龄科普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亮点纷呈、各具特色的市级主场活动,推动科普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家庭,为广大公众提供优质多元、触手可及的科普体验。

(二)县(区)级主场活动。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县区级主场活动,邀请党政领导、科技工作者、广大公众参与活动,带动基层兴起科普活动热潮。

(三)系列联合行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学会、企业等各类科普主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合资源、开放场地、创新形式,开展科普研学、专家报告、科技咨询、科普创作、技能培训等各类科普活动。

1.市级部门联合行动。市全民科学素质各成员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围绕信息技术、科学教育、自然资源、生态文明、节水科普、乡村振兴、卫生健康、应急科普、林草科普、知识产权、老年人健康、防范诈骗等相关领域,广泛动员学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社会组织、媒体等各方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科普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科普意识。

2.学会科普联合行动。发动市级学(协)会,积极为科技工作者搭建平台,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发展壮大学会科普工作队伍,为公众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高质量科普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投身科普探索创新路径,为学会科普工作提能打造品牌、积累经验。举办2023年“学术金秋”活动,激发创新思维,促进学科繁荣与发展。

3.全国科普示范县联合行动。各科普示范县(区)要结合县域实际,围绕全国科普日主题,发挥全国科普示范县(区)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打造高质量、品牌化、多样化的科普活动,丰富科普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科学素质。

4.科普阵地联合行动。充分发挥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科技馆以及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农村中学科技馆等科普阵地作用,“科创筑梦”为主题,开展研学体验、科学教育、科普报告“校园科普行”、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集中巡展等活动,“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形式服务中小学“双减”和公众科普需要,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举办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日活动,科普教育基地联合行动。

5.企业科协联合行动。各类企业特别是成立企业科协的企业,要立足科技创新资源,发挥科技人才优势,组织企业云课堂、企业公众开放日、专家报告等系列科普活动,宣传劳模工匠、技能大师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成果,展现科技助力企业、创新赋能企业的重要成果,让创新成果走向公众,推动科研、科技成果科普化。

)科普专项行动

1.青少年科普专项行动。组织全市各类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普报告”,广泛开展“科普进万家行动”、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科技教育乡村行”、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实践活动、科技创新主题班队会活动、科技馆科技营集中示范活动、科普大篷车联合行动等。

2.科学家讲科普专项行动。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等强国目标,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广大公众收看科学家科普讲座,组织优秀科技工作者针对不同人群举办科普讲座,打造科学家讲科普品牌示范活动,增强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工作的获得感。

3. 科普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充分发动科技小院(农业专家服务站)、农技协组织、市级涉农学会、农业院所,发挥专家顾问组人才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举办产业专业顾问组服务乡村振兴活动月活动,围绕科技赋能乡村振兴重点任务,面向农民传播先进技术、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文明,促进农村产业发展,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4.食品安全科普专项行动。利用“全国科普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系列科普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

5.“云上科普日科普专项行动。各单位各部门各县区要在行业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设立全国科普日宣传专栏,结合主题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在活动标题中注明[全国科普日];通过直播、短视频、话题互动、VR等方式,广泛开展“云上科普日”、“开学科普季”、网络互动话题、科普大赛优秀作品线上展播、直播、公交车载电视科普视频展播等线上活动,扩大优质线上活动影响力和服务面,共同营造爱科学、学科学、传播科学的网络环境,形成天天有热度、精彩不间断的线上科普热潮。

(五)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深入开展科技志愿服务。

结合全国科普日活动,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调动全社会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动员各县(区)、市级学(协)会、企事业科协、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镇、村(社区)科技志愿者服务队结合“六百计划”实施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及时在志愿云、科技志愿微信公众号和“科普中国”APP等相关平台上上传活动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全国科普日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不断提升科普日活动服务力、影响力,要把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的重要举措,突出政治引领和科普价值引领,各县区要依托本县区《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团结更加广泛社会力量、汇聚更加优质科普资源,精心组织好全国科普日活动。

(二)创新活动形式,务求活动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科普日活动主题,聚焦公众所需所盼,突出群众性、参与性、互动性,打造科普新模式、新场景,开展常态化、多元化的科普服务,切实提升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积极构建全国科普日活动良好生态,为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广大公众享受科普搭建更加便捷、更高质量、更强支撑的服务平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重活动实效,切实为基层减负,达到高效、勤俭、务实的目的。

(三)强化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采取“线上、线下”双轨并行同步推进,从宣传阵地、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多方式精心宣传,打造全方位宣传矩阵,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多措并举、多点发力营造浓厚氛围,线上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线下精心制作宣传展板、条幅、海报,宣传好科技工作者做科普的典型事迹,展示好科普成效价值,提升公众参与度。

六、有关事项

(一)注重登记发布。请各县(区)于8月21日起注册并登录全国科普日网站(www.kepuri.cn)填报活动内容,便于公众参与,各县(区)填报活动不少于20项各市级成员单位、学(协)会、企事业科协、科普教育基地填报宝鸡市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征集表(附件2),于9月5日前报市科协科普部,每个单位填报活动不少于2项。

(二)关注食安考核。各县(区)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广泛开展食品安全进基层科普联合行动,加强宣传,讲好食品安全故事,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开展舆论引导,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公众消费信心,促进社会共同关心,共治共享食品安全。请组织开展有关食品安全科普活动,务必在【活动名称】中体现“食品安全”四个字。

(三)强化信息填报。请各县(区)2023年9月25日前,通过全国科普日网站或“科普中国”客户端及时补充完善活动信息和进展情况,包括活动图片视频、新闻报道链接等,并在线提交活动总结材料。向省科协推荐的优秀活动必须是已在全国科普日平台填报且活动信息完善的科普活动。

(四)抓好工作总结。20239月25日前,各县(区)科协、各有关单位将本县(区)、本单位活动总结、照片、视频等材料报送至市科协科普部,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1067176150@qq.com。市科协依据各单位各县(区)活动举办情况择优向省科协推荐。

联系方式:市科协科普部 联系人: 钰  魏小华

联系电话:0917-3261038 0917-3261033传真)

邮 箱:1067176150@qq.com

地 址:宝鸡市行政中心2号楼831室

附件:宝鸡市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征集表(点击下载)

宝鸡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