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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市级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市级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事业科协: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根据全国、全省《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科普日等重点科普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开展2008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开展的时间

    2008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时间为9月20日。市上重点活动暂定为9月18日-21日举行(重点活动方案另行通知)。各县区、市级学会、企事业科协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国科普日前后开展相应的科普宣传活动。

    二、活动的主题

    我市2008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主题为“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县区要加强领导,针对当前我市面临灾后重建的新形势,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根据科普日活动的主题和当前实际,坚持一手抓救灾重建,一手抓日常工作。积极搭建科普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各行业的专业优势、人才智力优势、科普资源优势,组织动员抗震减灾、卫生防疫、心理卫生、工农业生产、水利建设、工民建筑、电力通讯、环保旅游等部门,围绕防灾减灾、灾后重建的主题,就灾后重建工作中的防汛、防范地质灾害、农村房屋抗震改造、集镇科学规划等内容,集中开展科普宣传。
    2、各单位、各县区要紧紧围绕活动的主题突出重点,按照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不断更新宣传手段和方式,充实活动内容,制作一批切合实际、内容新颖的科普展板和宣传资料,增强活动的针对性。
    3、各县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一村一品”,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和普及,组织科技小分队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引导农民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不断增强农民依靠科技致富的能力。城区要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国家人居环境奖等工作,开展“四进社区”等科普宣传活动。
    4、市级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和企事业科协要结合创新型宝鸡建设,开展科技咨询服务。以“学术金秋”为平台,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结合我市灾后重建工作,进行项目咨询和调研,为灾后重建工作提出科学建议。
    5、市级各新闻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开辟科普专栏,搞好宣传报道工作。
    6、各单位、各县区于9月23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图片报市科协科普部(电话:3261038  邮箱:bjhsl@tom.com)。市上将对2008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优秀单位进行表彰。

                      中共宝鸡市委宣传部
                      宝鸡市科学技术协会
                       200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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